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超过“数额较大”起点三千元(贫困山区县、市为二千元),或两年内敲诈勒索次数约三次,在四个月有期徒刑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认量刑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超过前款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为有“其他相当严重情节” ...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超过“数额较大”起点三千元(贫困山区县、市为二千元),或两年内敲诈勒索次数约三次,在四个月有期徒刑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认量刑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超过前款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为有“其他相当严重情节”,并在四个月有期徒刑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认量刑起点:曾因敲诈勒索接受刑事惩处的;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接受行政处罚的;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失去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以即将实行纵火、发生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蓄意杀人、杀害等相当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利用或者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类似身份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导致险恶社会影响的;造成被害人自杀身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敲诈勒索数额和次数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减少刑罚量,确认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少适当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减少二千元(贫困山区县、市为一千五百元),减少一个月刑期; (2)每减少轻微伤一人,减少二个月以下刑期; (3)每减少重伤一人,减少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在敲诈勒索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非法拘禁,或者以危险性方法制造事端,或者以非法手段提供他人隐私勒索他人财物等手段的,减少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减少一种手段,再行减少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两年内敲诈勒索三次(犯罪数额并未超过较小以上),每再行减少一次,减少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6)其他可以减少刑罚量的情形。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超过“数额极大”起点六万元(贫困山区县、市为五万元),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认量刑起点。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超过前款规定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为有“其他相当严重情节”,并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认量刑起点:曾因敲诈勒索接受刑事惩处的;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接受行政处罚的;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失去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以即将实行纵火、发生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蓄意杀人、杀害等相当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利用或者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类似身份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导致险恶社会影响的;造成被害人自杀身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敲诈勒索数额、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减少刑罚量,确认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少适当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减少六千元(贫困山区县、市五千元),减少一个月刑期; (2)每减少轻微伤一人,减少二个月以下刑期; (3)每减少重伤一人,减少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在敲诈勒索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非法拘禁,或者以危险性方法制造事端,或者以非法手段提供他人隐私勒索他人财物等手段的,减少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减少一种手段,再行减少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具备可以确认为“其他相当严重情节”的情形,每减少一种情形,减少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其他可以减少刑罚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超过“数额尤其极大”起点五十万元(贫困山区县、市为四十万元),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认量刑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超过前款规定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为有“其他尤其相当严重情节”,并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认量刑起点:曾因敲诈勒索接受刑事惩处的;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接受行政处罚的;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失去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以即将实行纵火、发生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蓄意杀人、杀害等相当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利用或者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类似身份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导致险恶社会影响的;造成被害人自杀身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敲诈勒索数额、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减少刑罚量,确认基准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少适当的刑罚量: (1)犯罪数额每减少五万元(贫困山区县、市四万元),减少一个月刑期; (2)每减少轻微伤一人,减少二个月以下刑期; (3)每减少重伤一人,减少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在敲诈勒索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非法拘禁,或者以危险性方法制造事端,或者以非法手段提供他人隐私勒索他人财物等手段的,减少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减少一种手段,再行减少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具备可以确认为“其他尤其相当严重情节”的情形,每减少一种情形,减少一年至二年刑期; (6)其他可以减少刑罚量的情形。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宽惩处,但同时具备两种以上情形的,总计不得多达基准刑的100%: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确定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曾因敲诈勒索接受刑事惩处的;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接受行政处罚的;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失去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以即将实行纵火、发生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蓄意杀人、杀害等相当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利用或者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类似身份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导致险恶社会影响的;造成被害人自杀身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八种情形每减少一种情形,再行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2)敲诈勒索数额分别超过“数额较大”、“数额极大”、“数额尤其极大”的标准,并具备多次敲诈勒索情形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3)为酗酒、赌等违法犯罪活动而敲诈勒索的,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4)其他可以从宽惩处的情形。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宽惩处: (1)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再次发生不存在罪过的,除情节明显严重危害不大,不指出是犯罪的以外,可以根据被害人的罪过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2)确因生活不堪忍受、自学、医治急需而敲诈勒索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敲诈勒索近亲属财物,确认为犯罪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50%; (4)其他可以贬斥惩处的情形。6.必须解释的问题 (1)多次敲诈勒索,敲诈勒索数额并未超过较小的,以敲诈勒索次数确认量刑起点,多达三次的次数作为减少刑罚量的事实;敲诈勒索数额超过较小以上的,以敲诈勒索数额确认量刑起点,敲诈勒索次数作为从宽惩处量刑情节。
(2)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无罪、忏悔,退赃、退赔,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为犯罪情节严重,准予刑事惩处:具备法定从宽惩处情节的;没参予操弄或者获赃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协议书的;其他情节严重、危害不大的。想取得专业律师第一时间获取【免费法律咨询】 请求页面http://im.maxlaw.。
本文来源:泛亚电竞-www.lnxwtjq.com